日前,南开区检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第一起检调对接调解案件。犯罪嫌疑人系某小区保安,被害人系小区业主。因被害人推自行车执意从机动车栅栏处进入,经劝阻不听,导致双方发生争执并互相推搡,犯罪嫌疑人致被害人右手掌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年龄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如果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本着教育、挽救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检察机关可以考虑对该案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但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较大分歧。由于检察机关无法对经济赔偿过多介入,双方均申请人民调解。调委会接受该案后,指派天津九河律师事务所和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介入该案进行调解工作。调解员首先对案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家庭收入等进行初步了解,然后采取分别交谈的方式进行深入沟通。一方面对被害人进行耐心疏导,表示可以通过调解让物业公司和犯罪嫌疑人到被害人家登门道歉,但考虑犯罪嫌疑人经济条件窘迫,能否降低赔偿数额,给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另一方面与犯罪嫌疑人讲明触犯法律的后果以及对今后生活的影响,使其认识到要积极认罪服法,对被害人给予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争取从轻处罚。在两名调解员反复劝说、疏导下,被害人做出让步,同意降低赔偿数额;犯罪嫌疑人也非常感动,表示将积极筹钱,和物业公司一起到受害人家中登门道歉。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并当场签订《刑事赔偿协议书》。调解后,犯罪嫌疑人和物业公司一起到被害人家中登门道歉,并将赔偿款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转给被害人,被害人也出具了《谅解书》及《收款证明》,双方握手言和,区检察院对该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该案件是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及律师事务所关于检调对接工作的首次尝试,今后将进一步完善案件衔接机制、加强沟通协商、细化工作程序,共同开辟矛盾纠纷化解的新路径。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