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疫情通报,全文如下: 感染者:金某某,男,50岁,为在管健康监测人员,10月25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医院。 根据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1日-22日 在维也纳酒店(长沙高岭店)健康监测,未外出。 10月23日 10:03从维也纳酒店(长沙高岭店)乘私家车到青竹湖街道书香里采样点核酸检测,采样后返回青竹湖大道号住所,未外出; 13:30骑电动车到太阳山小区,在生活超市购物,后返回住所; 18:18乘私家车到太阳山小区,在乐尔乐批发超市购物并在周边活动; 20:37乘私家车返回住所。 10月24日 09:00乘私家车到青竹湖街道书香里采样点核酸检测,采样后返回住所; 16:40乘私家车到菜上老君保利林语店(桐梓坡西路号)就餐; 19:00步行到若比邻社区4楼(桐梓坡西路号); 19:20乘私家车返回,在车内等待至闭环转运。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和采样,检测结果待出,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外省入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长,在第一入长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长第3天再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新疆、西藏、宁夏、青海等地旅居史货运司乘人员来长,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落实从入长点到卸货点的全程闭环,不得在长滞留;短时间不离长的,须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标题:《湖南长沙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yy/pgyy/3586.html |